根据山东农业大学第四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关于实施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意见》(山农大校字[2011]30号)和《山东农业大学关于改革和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意见》(山农大校字[2011]3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教学评价指标架构
评价主体分为学生、学院同行、学院领导和教师本人,其中学生评价包括学校指标评价、学院指标评价和学生综合评价三部分内容。每个评价项目均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学校指标评价、学院指标评价和任课教师自评有对应的评价指标,由参评人员按对应的指标进行评价。学生综合评价、同行综合评价、领导综合评价不设具体指标,由参评人员根据被评教师综合表现确定等级,其中被评教师人数的前20%为A级、后20%为C级、中间60%为B级。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各项目分值分配表
评价主体 | 项目名称 | 满分 | 权重 |
学生 | 学校指标评价 | 100 | 0.40 |
学院指标评价 | 100 | 0.20 | |
学生综合评价 | 100 | 0.10 | |
学院同行 | 同行综合评价 | 100 | 0.15 |
学院领导 | 领导综合评价 | 100 | 0.10 |
教师本人 | 任课教师自评 | 100 | 0.05 |
二、课堂教学评价指标内容
(一)学校评价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级别 | ||
A | B | C | ||
1 | 教材使用 | 教材非常有用且适当 | 比较有用 | 用处不是太大 |
2 | 备课情况 | 总是备课很充分且能充分利用上课时间 | 通常备课很充分且上课时间利用的好 | 有时备课充分,但经常没有很好利用上课时间 |
3 | 讲课热情 | 对课程有浓厚的热情,乐于教授本课程 | 对课程有热情,喜欢教授本课程 | 对课程有点热情,但对教授本课程兴趣不大 |
4 | 知识节点 | 经常指出并讨论本课程主要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 经常讨论主要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但个别重要联系未讨论 | 有时讨论主要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
5 | 教学范例 | 使用了很多范例,使我对知识点的理解有很大帮助 | 使用了很多范例,使我对知识点的理解较有帮助 | 使用了范例,但不能清晰解释相应知识点 |
6 | 课堂学习 | 积极帮助学生,敞开心扉对学生交流,真诚关心学生的成长 | 通常能帮助、关心学生 | 偶尔帮助学生,对待学生较友好 |
7 | 问题答疑 | 对您提出的问题,得到老师精心全面地进行解释 | 您提出的问题得到了充分的解答 | 对您提出的问题解答的不太清楚 |
8 | 课外帮助 | 老师主动对我进行帮助,我觉得老师的帮助很有价值 | 我要求老师帮助时,老师耐心地为我提供了相应帮助 | 老师对我的要求有些帮助 |
9 | 讲解板书 | 老师的讲解和板书,使我能够对全部内容做必要的笔记 | 老师的讲解和板书,使我能够对大部分内容做必要的笔记 | 老师的讲解和板书,使我能够对部分内容做必要的笔记 |
10 | 教师推荐 | 我将积极给其他同学推荐,让其选修该教师的课程 | 我觉得该教师的教学方法有特色适应某些同学,我将有选择的推荐 | 我觉得该教师教学情况属于中等,没必要向他人推荐 |
(二)学院评价指标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课程特点按分类评价的原则将本院开设的课程归纳为一个或多个课程群,同一个课程群内的课程使用相同的评价指标。每个课程群设计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指标2-3项,主要包括授课计划公布情况、测验次数、作业次数、辅导答疑次数、课堂考勤次数、技能培训次数、技能测试次数或针对该课程群特点的其他指标。
学院评价指标统计表
课程群号 | 课程代码 | 指标内容级别 | |||
序号 | A | B | C | ||
学院号+群流水号 | 多门课的代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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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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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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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号+群流水号 | 多门课的代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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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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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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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师自评指标
该项指标由学院参照学校评价指标、学院评价指标自行确定,学院根据本院实际可将自评情况计入教师评价总分,但权重不高于0.05。该项指标由学院操作,在学校计算各项评价得分时,不包含该项。
以上各项评价指标权重使用与教师得分计算方法见附件《教师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三、评价对象
参评人员为学院领导、学院同行和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被评对象为讲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任课教师。其中,学院领导和学院同行只对本学院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四、评价时间
评价工作于每学期期中启动,在选课前完成,参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评价任务。
五、评价组织实施
每学期初,教务处发布相关文件,启动本学期评价工作。各学院负责评价工作的宣传和落实,督促参评人员及时参加评价。
六、学生评价说明
(一)评价要求
每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都均须参加非毕业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参评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禁恶意评价。
(二)评价过程
评价期间,学生对某门课程的评价可根据教学情况适时在网络平台上调整、修改,通过留言平台与教师交流,以便于教师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改进教学。
(三)相关限制
1.所有课程开课后,学生才能评价。
2.已办理某课免修手续的学生,不参加该课程评价。
3.按要求完成评价的学生,方能选修下学期课程。
七、结果公布
教务处于每学期初统计上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统计完毕后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并在网上公布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位于学院后5%的教师,由学院将各项目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帮助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八、结果申诉
教师对学生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调查、复议,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相关学院。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作说明的具体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山东农业大学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