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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6-24 作者: 浏览次数:993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订此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1年山东农业大学拟招收90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中园艺专业招收30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60人。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3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身心健康。体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录取要求。

3.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进行查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71524: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至邮箱:smysdau@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第二学位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6.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7.本科期间主要获奖证书(不超过5张);

8.学生电子相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717日在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主页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考核

四、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培养学院确定。根据学业成绩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将由学校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录取办法

1.学校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2.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根据成绩及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调剂。

3.拟录取名单将在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主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相关说明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原件,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或不能提供材料或不属实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若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相关专业本科生相同。住宿费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住宿标准收取。

六、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调整专业。按照学校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培养学院负责学生的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降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可发结业证书;未达结业要求的和退学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山东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八、附则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辅导。

(三)本招生简章由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主页:http://jiaowu.sdau.edu.cn/

联系人:贺老师,0538-824613015853874539

监督电话:0538-8247689



附件1 山东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docx

附件2 学生电子照片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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