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秩序平稳运行,根据《关于教师竞争选择课程和承担教学任务的办法》(山农大校字〔2013〕10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教学任务落实及课程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要求
(一)请各学院按时在综合教务系统落实本学期教学任务,凡必修课未能落实的学院,不得开设选修课。前半学期课程应从第1周开始上课,第10周结束,后半学期课程从第11周开始上课,各课程结束周根据课程学时、学生实习和下学期节假日安排情况进行确定,全学期课程和后半学期课程周最迟第19周结束。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优化学校教学资源,各学院开设专业课程教学班数的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比例应尽量平衡,最高不可超过3:2。
(二)各学院2学分及以下的课程一般为半学期课程(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2.5学分及以下的课程周学时不得超过4学时。
(三)重修课程根据预估重修人数做如下安排:对于少于40人的课程,不再单独开设教学班,学生可在课程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插班重修;超过40人的课程,单独开设教学班,学生随新开教学班重修,也可在课程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插班重修。
(四)各学院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认真核对实践任务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并将各实践环节的具体周次、学生人数、负责人等信息填写清楚。
(五)各学院落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慕课开设情况,并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保证慕课上课资源的合理分配。
(六)对于同一实践环节需要分为多个学期进行的,所在学院要按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分学期提交计划,落实并完成任务。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山东农业大学实践教学计划表》于11月30日前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ldx@sdau.edu.cn。
(七)实验课程编排需以正方综合教务系统排课结果为准,实验项目编排继续使用“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学院要精确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实验项目分组编排总学时不得低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若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安排实验学时但需安排实验的,任课教师须办理完成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手续后,方能予以安排。
任课教师应主动配合实验教学中心做好实验课程编排工作,并于实验排课前向有关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实验教学日历。
(八)本次任务下达后,如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学院需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调整教学计划申请单》,由专业主任与教学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九)教务处将按照课程编排的基本原则,结合教学资源实际情况编排课表,合理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学习任务。根据《山东农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听课管理办法》(山农大办字〔2017〕24号),新进青年教师第一学年的主要任务是听课,全学年每学期的听课时数应达到或超过所在学院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确因教学需要,经学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新进青年教师可讲授少量课时,但全年讲授课时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32 学时,所讲授课程时数可抵顶听课时数。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10月20日,各学院公布教学任务。属跨学院课程的,需在相关学院或全校公布所竞选课程。教师填写《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交本学院;属跨学院课程的,将《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交课程所在学院。
(二)10月21日-22日,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确定课程主讲教师。
(三)10月23日,公示教学任务落实结果,属跨学院课程的需在相关学院或全校公示。
(四)10月29日前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任务编辑完毕。
(五)10月30日-11月26日,教务处对全校课程进行统一编排。
(六)11月26日前,任课教师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交实验教学日历。
(七)11月27日-12月3日,实验教学中心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实验教学日历进行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编排。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务科:刘超,办公电话68002;
教学管理科:孙明岳,办公电话69091;
教学研究科:贺文娜,办公电话66130;
实践教学科:李大兴,办公电话62378。
附件:
1.教师竞争课程结果统计表
2.山东农业大学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
3.山东农业大学助教、见习人员承担助课任务申请表
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多媒体教室一览表
5.2023-2024学年各学院学生校区分布表
6.山东农业大学实践教学计划表
7.山东农业大学实验课程教学日历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