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山农大校字【2016】1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补缓考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补缓考继续按照“学校统筹、校院两级分类组织实施”的形式进行,非笔试类考试课程以及面向本学院学生开设的笔试类考试课程,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其他跨学院开设的笔试类考试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补缓考时间
(一)学院组织安排的补缓考时间:第一周周一至周日及第二周周一至周四(2月26日~3月7日)。
(二)学校组织安排的补缓考时间:第二周周五至周日(3月8日~3月10日)。
三、考试地点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岱宗校区安排在5号教学楼、泮河校区安排在综合教学楼。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安排在学院专用教室进行,如果学院无法安排考试地点,可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教室借用。
四、监考教师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教师。本次考试需要从每个学院抽调4名教师安排监考工作,请各学院于3月1日下午4点前将补缓考监考教师名单(学校组织部分)发送至zwjwc@sdau.edu.cn,联系人:张伟,电话:62415。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监考教师由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相关规定统一安排,原则上每个考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40人,且至少两名教师监考。
(三)监考教师需为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五、试卷印制及分装
(一)本次补缓考试卷命题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确保试卷试题质量。
(二)学院负责试卷印制和分装。学校将于第一周周二(2月27日)将《试卷分装表(学校组织部分)》、《座号对照表》、《考试通知单》发至各学院。
(三)各学院请于第二周周三(3月6日)上午9:00-11:00,将已分装好的由学校组织考试的试卷送至教务处考试科,具体试卷分装地址另行通知。
六、学院组织考试的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在组织学院补缓考前将《学院补缓考安排表》(附件1)报送至3号楼117室,电子版发送至zwjwc@sdau.edu.cn。请学院安排人员做好巡视工作,学校也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视。
(二)学院在安排考试时间时,要事先了解学生上课、实习等情况,尽量避免与学生其他教学活动冲突,影响学生补缓考。
(三)学院组织的考试要至少在考前三天以考试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每一名考生,使其明确具体的考试课程、时间、地点等考试信息。
(四)学院组织考试应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提高考试质量与水平。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学校可为学院组织考试提供金属探测仪,学院如有需要,请提前一天将所需金属探测仪数量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科,并于第二天至3号楼117室签字领取,待考试结束后请如数送回。
七、其它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认真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把试卷和监考关,确保本次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课程考试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力避替考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
(三)请各学院通知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务必携带校园卡参加考试,校园卡照片不清晰的请同时携带身份证。
教 务 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