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教学专业演出器材、服装是音乐专业师生教学实践活动的物品。由学院统一安排,专人管理。
2.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使用者需到学院填写使用申请,经学院批准方可借用。
3.器材、服装借用需凭申请单,统一借用。并填写器材、服装借用登记表。
4.学生借用器材、演出服装须经负责的专业老师同意后方可借用。
5.其他单位借用器材、演出服时须经院领导批示。
6.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并在交接时检查器材、服装的数量和完整情
况。
7.如有器材、服装丢失,照价赔偿。
8.器材、服装如有污染破损、损坏,视情形给予相应的处罚。
艺术学院音乐实验教学中心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