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实验教学中心设管理岗位 1 个,其主要岗位职责为:
1.负责音乐楼琴房、排练厅、教室的安全卫生检查。每天检查一次卫生打扫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室内损坏的门窗、桌椅、物品等及时上报维修。
2.负责琴房、排练厅、教室的管理。制定教师、班级借用器材、服装的规定;负责器材、服装的借还,要有借还登记手续;对器材、服装进行及时的维护维修;对器材、服装室进行定期的卫生清扫。
3.负责室内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负责排练厅的灯光、音响使用管理;对投影仪、灯光、音响等仪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负责多媒体教室和排练厅的安全。
4.负责学生平时用琴房、排练厅、教室或周六、周日用琴房的开放管理。
5.协助管理中心主任对琴房、排练厅、教室进行调配使用。
艺术学院音乐实验教学中心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