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秩序平稳运行,根据《关于教师竞争选择课程和承担教学任务的办法》(山农大校字〔2013〕10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教学任务落实及课程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要求
(一)请各学院按时在综合教务系统落实本学期教学任务,凡必修课未能落实的学院,不得开设选修课。
(二)根据《山东农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听课管理办法》(山农大办字〔2017〕24号),新进青年教师第一学年的主要任务是听课,全学年每学期的听课时数应达到或超过所在学院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确因教学需要,经学院申请、学校批准,新进青年教师可讲授少量课时,但全年讲授课时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32 学时,所讲授课程时数可抵听课时数。
(三)课程编排一般分为前半学期课程、后半学期课程及全学期课程。前半学期课程原则上从第1周开始上课,第9周结束,后半学期课程原则上从第10周开始上课,各课程结束周根据课程学时、学生实习和下学期节假日安排情况进行确定,全学期课程和后半学期课程周最晚第18周结束。
(四)各学院2学分及2学分以下的课程一般安排为半学期课程(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2.5学分及以下的课程原则上周学时不可超过4。为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并优化学校教学资源,各学院开设专业课程教学班数、学生数的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比例原则上持平,最高不可超过5.5:4.5。
(五)重修课程根据预估重修人数进行如下安排:对于重修人数少于40人的课程,学校不再单独开设教学班,学生在课程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插班重修;重修人数超过40人,单独开设教学班,学生随新开教学班重修,也可在课程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插班重修。
(六)各学院根据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认真核对实践任务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并将各实践环节的具体周次、学生人数、负责教师等信息填写清楚。
(七)各学院落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慕课开设情况,并告知任课教师及时与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管理科联系,保证慕课上课资源的合理分配。
(八)同一实践环节需要分为多个学期进行的,实践教学任务所在学院要按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分学期提交计划,落实并完成任务。请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山东农业大学实践教学计划表》于7月1日前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ldx@sdau.edu.cn 。
(九)本次实验课程编排须以正方综合教务系统排课结果为准,实验项目编排继续使用“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学院要精确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实验项目分组编排总学时不得低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凡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安排实验学时,但需安排实验的,任课教师须办理完成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手续后,方能予以安排。
任课教师必须主动配合实验教学中心做好实验课程编排工作,并于实验排课前向有关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实验教学日历。
(十)本次任务下达后,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请填写《教学计划变动表》报送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管理科。
(十一)教务处将按照课程编排的基本原则,结合教学资源实际情况编排课表,合理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学习任务。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6月9日,各学院公布教学任务。属跨学院课程的,需在相关学院或全校公布所竞选课程。教师填写《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交本学院;属跨学院课程的,将《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交课程所在学院。
(二)6月10日-12日,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确定课程主讲教师。
(三)6月13日,公示教学任务落实结果,属跨学院课程的需在相关学院或全校公示。
(四)6月16日前,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任务书编辑完毕。
(五)6月17日-7月7日,教务处对全校课程进行统一编排。
(六)7月11日前,任课教师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交实验教学日历。
(七)7月12日-19日,实验教学中心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实验教学日历进行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排课。
三、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并做好排选课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秋季学期教学秩序稳定运行。
有关科室联系人:
教学与教材管理科:1号楼416室,孙明岳,办公电话66130;
实验室管理科:1号423室,康跃,办公电话62378;
泮河校区教学管理部:考研楼S211,刘超,办公电话68002。
附件:
1.教师竞争课程结果统计表 |
2.山东农业大学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 |
3.山东农业大学助教、见习人员承担助课任务申请表 |
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多媒体教室一览表 |
5.2022-2023学年各学院学生校区分布表 |
6.山东农业大学实践教学计划表 |
教务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