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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遴选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作者: 浏览次数:242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新发展阶段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引领大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增强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提高培养质量。同时,为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做好项目储备,现将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学院可从2023年度已获立项的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择优推荐或新建项目推荐,要求参与学生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2级本科生数的60%,推荐项目数量不设上限,重在质量。学校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2024年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结果。

二、项目选题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所学专业,自主确定研究题目,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项目申报参见教育部《2023“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推荐项目总数的10%。

三、遴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交所在学院审核。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原则上应为2022本科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23,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学院组织审核评选。项目选题应符合本科生层次,方向明确务实,创新点突出,有可预期的实质性成果。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质量,严格筛选,排出推荐顺序。

)学院按照每个项目平均不低于3000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资助形式可以是资金支持,也可以由学院或指导教师承担项目研究所需耗材等实物支持。

(四)根据学生参与率(参与率=100%×参与本科生数/学院本科生总数)情况,结合年度获批省级及以上项目情况,评选5-8个优秀组织单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一年,自获批立项公布之日起计算时间。项目执行过程中,除因工作调离、退休、退学等原因,不允许变更指导教师、项目人员以及立项名称。

(二)本科生个人或团队以立项课题组的形式,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项目实施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项目立项后,要按计划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交材料。

(三)项目完成时,要形成至少一项研究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术论坛交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以及学院认可的其它形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新创业活动是实践育人的重要环节之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质量,关乎“双高”建设和专业建设质量,是山东省对高校、学校对学院分类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学院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

学院要通过开展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论坛、经验分享交流等活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积极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训练与实践等活动。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指导教师精心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持续提质增效

本次立项的项目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按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各学院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组织人员对项目认真打磨,精心培育指导,为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4151800前,将《××学院2024年创新训练项目推荐名单》(附件3)纸质版经分管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及WORD版发至sdaushijianke@163.com

联系人:董文婧,电话:0538-8242378


附件: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推荐名单.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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