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音棚的工作任务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下达。
二、录音棚每天九时至十八时为正常工作时间,提前或延长工作时间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三、机房设备间钥匙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安全。
四、严格执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节假日须切断电源总闸。
五、每月定期对所使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设备故障由厂家代理商负责解决。
六、外请的录音师不得擅自拆卸、组装录音棚设备,自带设备应在学院老师配合下进行联接。
七、录音棚内严禁吸烟、饮食,注意防水、防火、防盗。
八、录音棚卫生由各班轮流负责,机房设备间由录音教师负责。
体艺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13年9月